各燃气企业:
为加强全市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,确保燃气安全,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,根据《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经研究决定,近期对全市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的范围
本次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:各管道燃气企业、液化气站、燃气工程、瓶组供应站。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情况。主要包括: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、机构建设、安全宣传教育、安全生产管理、安全培训、事故指标控制等方面的情况。
(二)燃气工程设计、安装、监理、备案工作。
(三)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。
(四)安全供气、设备运营、规章制度及持证上岗情况。
(五)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情况。
另外,对计划申报经营许可证和供应许可证的燃气企业一并进行评估。
三、时间安排
本次安全大检查自3月1日至3月15日,由市政管理处燃气热力科组织实施,采取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检查的方式同时进行。
四、组织领导
本次安全检查,是对全市燃气企业春季安全生产情况的一次大检查,请各燃气企业的领导高度重视起来,要站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,各燃气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搞好自查,扎扎实实地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。
市政管理处
二0一0年三月一日